特约评论员 傅亚雨
在中国足协颁布了关于新赛季职业俱乐部的一些新的规定之后,最引人注意的两条就是开放了给俱乐部球队的冠名,以及允许俱乐部异地转让的资格。
相对于上一届足协主政时期的政策,新领导班子的这两条新政策确实有了一些比较大的变化。
那么首先我们来说第一条:冠名权。从《公告》中足协的文字解读来看,目前还是坚持了俱乐部使用中性名称的大方向,即俱乐部的名称保持不变,与此同时又给了俱乐部各级球队冠名的资格。这也意味着俱乐部可以在继续中性化名称的道路上开放更多的收入来源,冠名权就其中之一。足协这样的规定无可厚非。
第二条:开放异地转让。关于这个新规,个人还是有着不同的看法。
众所周知,上一届足协领导班子仓促出台诸如俱乐部名称中性化、股权改造以及不允许异地转让等政策的时间点,对于中国足球来说并不是最好的时机,因为彼时的中国足球正经历着后金元时代的退潮洗礼,三年疫情更是给中国足球环境带来了重大的冲击。在这样的情况下,当时的诸多政策,对于中国足球整体来说,对于各俱乐部的生存发展来说,都造成了巨大的打击,但我们也必须客观承认,这样的政策同样对于中国联赛和中国俱乐部的未来起到了一个比较好的导向,政策出台的目标还是希望俱乐部能够改变以往完全依靠金主投资的生存方式,从而更好地扎根于本地、服务于球迷,能够做到真正走市场化道路,从市场上获得俱乐部的生存之道。
然而,今天足协发布的开放异地转让政策,看上去并没有秉承上一任足协领导班子的思路。
回望过去几个赛季,中国足坛消失了很多的俱乐部,除了中超联赛还算稳定以外,中甲和中乙都有大量俱乐部从中国足球版图中离开。或许这样的局面,加快了关于俱乐部异地转让的政策改变,这是为什么呢?
因为很多俱乐部都有这样的需求。允许异地转让,意味着那些到了危险关头的俱乐部能够从其他地方政府获得更好的政策扶持和更多的资金扶持,然而从这个角度来看,那些俱乐部还是没有走出那种“依靠金主爸爸生存”的旧思路。虽然允许异地转让政策可以在短期内拯救一些俱乐部,使中国职业足球俱乐部的整体数量能够维持在一个相对好的状态,但个人认为从质量上来说会严重下降,这种保数量不保质量的做法并不可取。
开放异地转让,让那些真正愿意去扎根于本地、服务于球迷,并且愿意去做真正的市场化改革探索的俱乐部造成不小的打击。从中国足球的历史来看,那些想背靠大树好乘凉的俱乐部,想走捷径让俱乐部稳定下来的“搬家球队”,终究是走不通的,短暂的苟活过后,消亡也难免是他们最后的结局。综上,个人认为新一届足协的新政策,还是需要去从整个主改方案的根本指向性,以及背后的逻辑去仔细地思量其是否合理。
规定已经出台,拉弓没有回头箭,但异地转让确实让我们有一种一朝天子一朝臣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