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坛周报评论员 骆明
今天欧洲法院的判决,只是说欧足联和国际足联不能搞垄断,不能阻止别人去成立欧超,也不能处罚相关俱乐部。于是很容易被理解为,欧超扫清了障碍。
其实,欧超当初没有成功,只是因为欧足联的阻止吗?显然不是。英超俱乐部是被自己的球迷、本国政客所阻止。法国和德国就没参与,他们的政府首脑同样反对,即使俱乐部想参与,像德国俱乐部的会员们肯定也不会同意。
所以,欧超形势还是与当年一样,谁来参与?没有英法德,欧超如何成功呢?
不管是第一版方案(15队不变,5队由各联赛产生),还是后来的60至80队升降级方案(每届变化的球队同样有限,甚至黑马想进来更难),都直接扼杀了各国联赛。
重复欧超事件时我的观点:欧超成功只有一个路径,就是英超模式。当年英国俱乐部与英足总谈好,一起把蛋糕做大,有了今日英超。未来欧洲豪门(或欧洲俱乐部协会)和欧足联同样可以走这条路,由俱乐部自己来运营欧超,但保证给欧足联、各足协和联赛足够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