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坛周报全媒体记者小中报道
10月18日,《法国足球》杂志金球奖颁奖典礼第二天,无缘该奖候选人名单的内马尔作为被告到巴塞罗那出庭。在巴塞罗那省法院,内马尔说当年由桑托斯转会巴萨,他没参与谈判,他只是签了他父亲让他签字的各种文件。
内马尔说:“我没参与谈判。一直都是我父亲处理。永远都会是这样。我签了他拿给我的所有文件。我之所以签那些合同,是因为我信任我的父亲。”
在法庭上,老内马尔也说:“他从来不参与谈判。这并不是说他就置身事外。正相反。我们实现他的愿望。我们努力工作。通过税收律师、商业律师和民事律师,我们建立了一个保护。这样做,不只是为了向内马尔提供安全,也是为了向全家人提供安全。”
这一次,内马尔是被巴西DIS投资公司告上法庭。2009年DIS公司花了200万欧元,购买了内马尔未来转会权益的40%。2013年夏天,内马尔从桑托斯转会巴萨,DIS却只拿到684万欧元,而桑托斯拿到2500万欧元,老内马尔夫妇名下的公司得到6000万欧元。
可当时巴萨却说,内马尔转会巴萨,转会费只有5710万欧元,其中4000万欧元给了内马尔一家,另外的1710万欧元,DIS和桑托斯按四六比例分。1710万欧元的40%,正好是680万欧元。
DIS公司认为,巴萨、桑托斯和内马尔方面隐瞒了转会交易真实金额,犯有私人腐败罪和伪造合同欺诈罪。西班牙检方主张对内马尔判刑2年,罚款1000万欧元。
当年,在内马尔与桑托斯的合同中有解约条款,金额为6500万欧元。DIS公司提出:为什么合同解约条款为6500万欧元,桑托斯和内马尔却接受出价5710万欧元的巴萨?放着高价不卖,为什么却卖低价?难道当时就真的没有其他买家了吗?
对于这个问题,内马尔也做了回答。“我知道其他俱乐部(对我感兴趣)的传闻,但我的梦想是签约巴萨。2013年,我决定离开桑托斯去巴萨。我有很多选项,但我的梦想一直是效力巴萨。从孩童时代起,我就想到巴萨踢球,我总是听从我的内心。我记得还有皇马(对我感兴趣),我不记得还有其他俱乐部了。最后一刻,要么去皇马,要么去巴萨。可我的内心让我去了巴萨。”
10月18日出庭之后,内马尔不必全程现场跟踪案件审理过程。这一案件预计于10月31日结案,在那之前,内马尔可以通过视频会议的方式线上出庭作证。
这次官司不是内马尔第一次在西班牙成为被告,之前他曾因涉嫌偷税漏税被告上法庭。因此,这一次案件被称作“内马尔案2”。
这一案件10月17日开始审理,本来内马尔应该于那天出庭。但10月16日晚,巴黎圣日耳曼有对马赛的法甲比赛。内马尔提出,打完比赛他太累了,得休息,无法赶到巴塞罗那出庭。主审法官何塞·曼努埃尔·德尔阿莫接受了他的请求,同意他18日出庭。
除了内马尔,巴萨和桑托斯俱乐部、他的父母、巴萨前主席罗塞尔和巴托梅乌以及桑托斯前主席奥迪利奥·罗德里格斯也是被告。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在内马尔案出庭的,还有皇马主席弗洛伦蒂诺·佩雷斯。2013年,皇马和巴萨对内马尔的争夺进入白热化阶段。巴萨拉拢老内马尔夫妇,皇马则拉拢DIS。2013年初,皇马甚至跟DIS签订了转会协议,想把生米做成熟饭,用与DIS的协议压内马尔和桑托斯就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