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杯”象棋大师赛卫冕冠军为何未战出局

谢锐09-02 14:08

体坛周报全媒体记者谢锐报道  第二届上海杯象棋大师赛开赛在即,比赛总奖金100万,冠军奖金30万元,各路高手踊跃报名,但卫冕冠军曹岩磊却无法参加,原因是他想离开河南队,但河南方面又不肯放人,曹岩磊选择“撂荒”一年换取自由。

曹岩磊要离开河南队的理由是,与他相依为命的奶奶现在深圳,2021年不幸患上脑梗后急需照顾,因此他想去深圳。河南不同意倒也没什么黑幕,更谈不上霸凌,而是依据相关政策法规。上世纪末,因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差异,体育领域出现一些运动员随意、无序的流动。1994年国家体委出台《运动员参加全国比赛代表资格注册管理办法》,其中提及“注册优先权”。即运动员在原单位注册期满后,原单位有续约优先权,待的时间越久,优先权期限也越长。待了1至3年,优先权期限为1年;待了4至6年,优先权期限为2年;待了7至9年,优先权期限为3年。在优先权期限内,只要原单位行使这项权利,运动员就不能在其他单位注册,除非原单位主动放弃这项权利。

因此,河南要求留下曹岩磊有据可依。何况明年又有全国智运会,河南希望曹岩磊继续效力。曹岩磊想离开,双方只能争取协商达成一致,结果双方并未谈拢。如果曹岩磊继续代表河南参赛亦无不可,但他坚持要走,那2022年也只能选择撂荒。好在最重要、最核心的象棋赛事象甲联赛已经改制,不受此限,否则曹岩磊的损失和代价就是不堪承受之重。

综上,这件事的症结在于运动员注册管理办法上。这项出台于1994年的政策,明显带有一定的计划经济色彩,它在很大程度上保障了省市专业队的利益,避免了人才流失,却也增加了运动员个人转会的难度,甚至可以说是杜绝了自由转会。

之后此类纠纷太多,主管方又为“注册优先权”打了一个补丁,那就是运动员如果不与注册方续约,一年内不得代表原注册方参加全国性比赛,之后可自由注册。这在围棋界已有先例,2004年原隶属于河北围棋队的董彦七段不再与河北续约,自动撂荒一年,没有参加任何全国性职业赛事,2005年与香港新世界队签约,重新出山。

作为紧箍咒般的“优先注册权”当初出台时也是充分考虑到注册方利益,培养一个职业运动员尤其是超级选手极其不易,需要大量的人力和财力投入,好不容易出成绩了,却要离开,倘若没有限制条款,那对于注册方来说确实不公平,多年心血付诸东流。但如果优先注册权成为无限制权力的话,那运动员转会又只会是死水一潭,整个市场毫无活力可言。

在为注册方效力若干年头后,根据各个项目的不同,这个注册优先年限应有所区分,不管是3年、5年,过了这个服务期限后,运动员就该有自由流动权利,否则,优先注册甚过卖身契,一辈子被牢牢锁死。运动员的职业黄金年龄就那么几年,流动不了,等于整个项目的活力渐失。同时,转会市场始终无序,注册方培养人才价值最大化亦无从兑现。换言之,置于产业化和商业化体系中,“优先注册制”并无赢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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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锐

《体坛周报》棋牌首席记者、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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