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潇湘晨报》报道,32位前辽足球员、教练、队医等工作人员分别向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希望辽足偿还拖欠的薪水,其中18人已经一审胜诉。
报道中透露,提起诉讼的32人当中,其中有球员11人,教练员14人,以及队医和工作人员7人,涉及金额超3000万元,部分原告还请求法院判令赞助商宏运集团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在他们的上诉理由中载明,在起诉至法院前,他们曾向中国足球协会仲裁委员会递交过仲裁申请,但中国足球协会仲裁委员会以辽宁足球俱乐部被取消俱乐部注册资格,不在受理范围内为由,拒绝受理仲裁申请。他们也向辽宁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过劳动仲裁,该仲裁委员会作出辽不予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
据称,目前共有18人在一审胜诉。辽宁足球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在庭审时承认,辽足确实存在欠薪的事实。同时该俱乐部也表示,按照中国足协章程辽足要对辽宁足球俱乐部进行财务审查,每年辽足参加中甲联赛、中超联赛还要进行审查,所以辽足的财务必须是独立的,宏运集团只是辽足的赞助人之一,辽足至今也还欠宏运集团很多钱。
而宏运集团在递交的书面答辩状中提到,辽宁足球俱乐部每年要经过中国足球协会严格的财务独立审计。如果没有财务的独立性,将取消参赛资格。宏运集团与辽宁足球俱乐部都是独立存在的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交叉持股的现象,都具有法律上的人格独立性。之所以出现今天的情况,是宏运集团本身已经无能力再对辽宁足球俱乐部进行投入,才导致了今天这种状况的发生。
该集团也指出,“目前中国足球的现状是需要社会持续的输血才能生存,中国足球本身几乎没有造血能力,这也是中国足球超级俱乐部的和甲级俱乐部的一种现状。我们可以横向看,包括曾经辉煌的苏宁足球俱乐部、恒大足球俱乐部都是这种现状,都需要赞助商大量的输血才能保障球队的生存以及球队的成绩。”
辽宁体育局的一名工作人员透露,目前宏运集团与辽宁足球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还有专门的部门处理欠薪问题,现在所有的员工基本都在走法律程序。“他们是企业化管理俱乐部,他们签的协议都是商业机密。”他透露,此前的确有一些辽足的员工找到辽宁体育局提出了一些诉求,但是目前最合适的办法还是走法律程序。与此同时,辽宁体育局也一直在协助两家公司去洽谈、组织协商相关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