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坛周报全媒体记者 柴夫
76人击败老鹰的G6一战赛后,乔尔·恩比德曾朝NBA裁判开炮。
“我就是觉得他们没有统一标准,尤其是对手的控卫稍有身体接触裁判就会响哨,但轮到我们的时候就没有了。我就是希望他们吹罚尺度统一。”恩比德说。
需要指出的是,恩比德在这里所指的并非裁判针对老鹰外线和76人外线的吹罚尺度不同,而是指裁判对内外线球员的区别对待。当特雷·扬这样的外线轻易就能得到哨子时,恩比德这种在内线肉搏的大个子走上罚球线的难度似乎更大。
“如果控卫那种程度的对抗就要响哨,那当我也只是遇到那种身体接触的时候他们也应该吹。”恩比德补充道。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恩比德是对的。联盟确实对跳投手和低位背打的球员有着不同的吹罚标准,但问题是这是官方有意设定的。从NBA的执法条例来看,内线球员就是被允许有更激烈的对抗。在低位,你可以一只手顶在对方的后背或者腰上,但如果你在三分线外将手放在了对方身上,那就很可能被造一个三分犯规。
人人都说着过去几年NBA迎来了三分浪潮,但还有一个增长更明显的进攻武器:三次罚球。这一变化正对联盟的进攻造成影响。
外线“优于”内线
理论上来说,不同身材的球员应该受到同一吹罚尺度对待,但实际操作的时候裁判明显会更加保护小个子。这就让外线球员在进攻端的影响力进一步放大,特别是在半场进攻的时候。
篮网和雄鹿的G7一役,首节哈登没费多大劲就造了字母哥一个三分犯规。而几分钟后,当希腊人有机会利用转换冲向篮筐时,他被冲过来防守的布鲁斯·布朗拦下,两人发生了激烈的身体接触,字母哥倒在篮下,而裁判只给了普通犯规,没有罚球。
看上去字母哥明显遭遇了更凶狠的身体对抗侵犯,但他对球队的帮助却远没有哈登大,这看上去让人觉得奇怪。其实字母哥和恩比德这样的大个子并非没有罚球,事实上他们是本赛季场均造犯规数的前两名。
从上表我们能看到,得到哨子最多的球员里有三位大汉,两个外线。扬场均造犯规比威廉姆森更多,你觉得是因为他打得比后者更具侵略性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他只是更好地利用了规则。
时间退回2002-03赛季,联盟场均只有0.47次三分犯规,占三分出手比例的1.6%。本赛季场均三分犯规数已经达到2.6次,比例提高到了3.8%。尽管我们现在每场只会多看到2次三罚,但这已经比20年前增长了4倍,如今的外线射手造成犯规的概率比20年前翻了一倍。
为什么会这样?为什么三分射手比20年前更容易获得三罚机会?是因为防守人更容易和对手发生身体接触吗?难道他们没有意识到把一个三分射手送上罚球线所付出的巨大代价吗?不,答案要简单得多,对NBA来说也更令人担忧——这是人造的狂欢。
富者变得更富
过去5年,哈登每次大空位三分出手能拿1.16分,特雷·扬更强,自打2018年被选进NBA,他每次大空位三分能拿1.35分。对于任何球队而言,这样的进攻都是高效的。但更高效的是什么?如果用NBA平均罚球准头(76.6%)来计算,三次罚球能得到的分数是2.33分。
这就是三次罚球和普通进攻的天壤之别(别忘了我们还没把第三罚不中然后抢下进攻篮板考虑进去)。球员当然也知道这种方式多有利,所以他们更加努力地想要造到三罚。
随便打开一场NBA比赛,你肯定能看到进攻球员试图把手臂和防守人缠在一起,然后远投出手。还有向不同方向跳过去、或者岔开腿,试图在投篮的同时制造身体接触。球员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裁判确实可能给他们去罚球的机会。而内线肉搏的那些大个子们却总是在肌肉对撞后无功而返。
根据统计,特雷·扬平均被犯规的位置距离篮筐14.5英尺,在48位至少造成100次投篮犯规的球员里,扬平均被犯规的位置距离篮筐最远,而且他跳投被犯规的比例最高。本赛季他获得的投篮犯规有41.8%是在跳投时得到的。
作为对比,同样擅长中投的恩比德平均被犯规位置距离篮筐6.9英尺。
NBA对于身体接触的尺度呈现出奇怪的分布,在一个外线火力越来越强的时代,我们为什么还让外线球员那么轻易就能得到奖励呢?或者反过来说,在一个内线生存空间已经很小的时代,大个子的环境还要这么苛刻吗?
三分射手在这项运动中已经享有一些优势,相对于那些在三分线内活动的球员,他们的每次命中投篮已经能多拿50%的分数,这个优势还不够吗?我们还要给他们通过制造微小身体接触就能获得三次罚球的机会?这一切太诱人了,你无法责怪哈登和特雷·扬这些聪明人去一次又一次试图获得有利的判罚。
改革已经开始
好消息是,NBA已经开始采取行动了。根据此前的报道,NBA竞赛委员会成员讨论协商了通过改变规则来限制球员故意造犯规的举动,特别是要限制那些为了造犯规而做出的不自然的跳投动作。这是好的开始,联盟正式靠着不断地修改规则,才让NBA成为了如今这颇受欢迎的比赛。
仅仅在4年前,勇士中锋帕丘利亚的一脚垫伤了马刺球星莱昂纳德,使得那轮系列赛瞬间失去了悬念。随后联盟很快做出反应,他们加大了对危险动作的处罚,如果你把脚放在了球员下落的圆柱体区域内,则会吃到一次恶意犯规。然而过去几年,投手们开始通过各种技巧扩大自己的圆柱体,从而去制造三分犯规。
NBA也有这样的规则,当三分射手踢出他们的腿试图制造身体接触时,应该被吹罚进攻犯规,但我们很少看到有裁判真的这么吹。裁判们更倾向于在射手倒地后给他们罚球机会,而不管是射手本人还是防守球员造成了这次接触。
联盟还可以采取更多措施来抑制射手疯狂寻求造犯规机会。正如凯文·佩尔顿和约翰·霍林格之前所指出的那样,简单地将罚球次数从三次减少到两次,就可以很好地调整外线获利明显的情况。以平均命中率计算,两罚的得分回报也已经超过了大空位三分,那么多给一次罚球还有必要吗?一个需要考虑的问题是,三分球在最后是追分关键,如果改成两罚可能会让对手每次都采取故意犯规战术。但这完全可以通过比赛最后两分钟改为三罚来解决。
改革的目的并不是为了让外线球员和内线一样很难得到哨子,没人还想看到比赛变成上世纪90年代那样,一场比赛只有7、80分;也不是为了让内线和外线一样,一碰就能得到哨子,看恩比德、锡安每晚罚2、30个球。
但恩比德的那番话确实切中了要害。如今NBA内外线球员在造犯规罚球方面处于不平等的环境中,如果联盟不想看到越来越多的外线有意去骗罚球,他们确实要采取一些措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