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链接收听本期播客:江苏队破产在即,为啥中国球队这么爱解散?
本期主播:体坛热搜研究所所长 大飞
本期话题:为啥中国球队都爱解散?
今日据《新闻晨报》报道,江苏队接近解散,即将进行破产清算,事实上在江苏队未通过中超准入的那个节点起,我们就知道这样的结局只是时间问题。
而近日媒体爆料,部分江苏队球员和教练,有一部分19年的工资都没有拿到手。江苏队有过挣扎,最终还是放手,中国足球俱乐部消亡方式似乎只有一种:解散。
解散其实是一个法律和经济的概念,就中国的足球俱乐部来论,全部都是主观解散,即自己不想玩了,而我国企业实体的解散程序是“先散后算”,即先宣布散伙,再清算家当。
具体到清算,足球俱乐部的资产非常有限,我国的足球俱乐部几乎都没有自有球场,电视转播、球衣赞助等收入与庞大的转会、薪水支出相比微乎其微,由于你清算资产的对象是江苏队这个俱乐部,而非苏宁集团,所以清算结果可想而知:资不抵债,破产了事。
说到破产,我国所有经济实体的破产清算都是有限责任制,即股东对公司债务一般情况下只承担有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为限,股份有限公司以其所持公司股份为限对外承担责任。
具体到中国的足球俱乐部,如果仅以股份的价值分摊债务,那么股东必须承担的债务非常有限,因为我们球队的股份根本不值钱!
球队股份发生变更,一般是球队转型或濒死自救:像鲁能把股份转给济南文旅,建业把股份转给洛阳文旅,股权转让价格仅仅是象征性的;而当俱乐部债务过多濒危自救时,股权基本是免费的,你只需要还债就行,苏宁自救需求就是0元转让股权但要承担5个亿的债务,最终无果。
所以在足球俱乐部股权不值钱的情况下,法定“刚需”债务就微乎其微,破产即可轻松赖账,虽然法律在破产清算时首先需要偿还的就是工资和税务,但像苏宁不仅拖欠工资,连球员工资的税都没交,而球员劳动仲裁的时限只有1年,而股东支付“刚需”债务后,球员的工资,占俱乐部账面债务大头的部分,拖一拖,也就黄了...
这也是为何苏宁救国米而不救江苏的原因,苏宁可以为国米借2亿欧发工资,因为BC的最新一份报价约合8亿欧元(包含4亿债务),这对于2016年以2.7亿欧元购买国米68.5%股份的苏宁来说,这无疑是笔赚钱的好买卖,而江苏队的股权价值是零。
站在江苏队的潜在接盘侠的角度:我重新搞一个队,无论是微小代价购入一个没有债务的足球俱乐部的股权,还是白手起家从中冠建立一个球队,成本都非常低,打中超最多需要升三级而已,限薪后每个赛季的投入也不多,我为啥要接5亿人民币的债务呢?
中国足球俱乐部以解散这种方式大撤退的原因也在于代价非常小:这种代价不仅仅是债务可以“赖掉”,更在于对这个企业本行业的信誉冲击不直接,现在如果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一旦形成群体性事件,会影响未来拿土地、推动工程的各种资质,触及到核心业务的“企业征信”,这是大多数企业无法承受的,但在足球领域,跟企业核心行业毫无关系,不影响“钱”途。
再者,足球行业很难拒绝资本,虽然苏宁这次撒手令其在眼下足球行业名誉扫地,但如果未来苏宁再回来投足球,一年砸几个亿,那些处在濒死状态的足球俱乐部会拒绝吗?很难!
当然,说散就散,作为行业的监管的足协也有责任:在国际足坛,欧足联、国际足联、所在联赛的球员工会对拖欠球员教练工资的制裁非常严格;而我们还没有球员工会,职业联盟尚在筹备,足协在这方面保障不完善,让很多球员讨薪困难。
一个更根本的原因:有限责任制度上对自身价值有限的足球俱乐部是非常不友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