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日下午,已经退役接近1年的前国脚吕征再次在微博发布长文,痛斥自己退役前的老东家中甲北体大俱乐部拖欠薪资。吕征退役之前就与北体大开撕,然而直到现在还没有结果。根据吕征透露,俱乐部目前仍欠他80万未支付。
吕征微博原文:
退役快一年了,旧账依然理不清。
2019年1月14日随球队在广东佛山冬训,俱乐部急需我签署《工资奖金确认表》来取得新赛季注册资格,特派工作人员与我商议延期支付助攻奖金。体谅俱乐部资金困难我们便于当日签订了《运动员工作合同补充协议二》。事到如今,俱乐部仍有剩余80万未支付。本来双方各一份的《补充协议2》,因我申请仲裁时未找到原件,仅提供复印件及流水和录音来辅助证明,俱乐部便失口否认《补充协议2》,说此协议不真实,足协仲裁庭也把我的辅助证据张冠李戴,证据错用,最终认定就此事可等我有了新的证据再寻求其他途径解决。苍天不负有心人,原件被我找到了,我第一时间联络俱乐部,告知原件在手,对方又承认了《补充协议2》,却又辩解80万是后来扣了工资,发现我2018赛季出场率不足50%忘了扣工资,从《补充协议2》里的助攻奖金扣出了。呵呵!2018赛季,全年30场,我出场14场,因伤病耽误六到七场,工作合同明确伤病按100%全勤。俱乐部首先认可我2018年完成出场率才于2019年1月中旬全额发放了2018年度剩余工资,而且我们双方达成认可才签署的《补充协议2》,这份协议第二条明确了这比助攻奖金与该支付给我的工资奖金无关。最终俱乐部又让我去联络2018赛季时任主教练和领队来证明我的伤,请问这个不是该俱乐部去做吗?我膝盖积水和腰伤去医院做ct俱乐部不留存记录吗?一年了,裁决书都下来了,有些事情俱乐部是不是该正视一下?回应一下?下一篇我会向球迷媒体说说足协仲裁裁决的事,希望大家能借鉴,也彻底认识一下究竟谁才能保护足球运动员的权益。毕竟兄弟们寒冬酷暑的踢球训练不容易,最终落得满身伤病,尤其像辽足的兄弟们,拿不到钱还无处说理,虽然我退役了,但我也仅希望足球环境越来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