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益唯:足协限薪新政留后门,为的是豪赌世界杯

严益唯12-15 14:26

体坛周报全媒体严益唯述评

12月14日,中国足协公布包括球员限薪在内的系列政策,实际上是对五年多前国务院出台的《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部分条款所制定的实施细则。

既然是实施细则,足协的新政自然需要注重细节,以便在具体的实施中,可以从中找到明确依据,尽可能避免因为模糊空间而增加执行的难度。我们的确可以看到,足协为此下了一番功夫。

比如,虽然中国足协并没有列出具体哪些俱乐部需要更改名称,但是从足协这次公布的相关规定中,各俱乐部应该可以比较容易了解俱乐部的名称是不是满足新规的要求,并采取相应的行动。

尽管新政中有的条款也会引起一些歧义,但是通过其他相关条款,读者还是可以比较容易理解这些规定的真实含义的。

比如,规定中称:“球队名称中不得含有其他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名称”。那么,有一个歧义就是:申花不能保留在新的队名中了,因为含有“申花”字样法人组织,光是在上海就有好几家。但是,如果参考其它条款,只要俱乐部名称中不含有“俱乐部任何股东、股东关联方或实际控制人的字号、商号或品牌名称”以及不含“相似或近似的汉字或词组”就是合规的。也就是说,无论是申花最早的投资企业“上海申花(集团)公司”,还是诸如“申花某某有限公司”这样已经合法存在的含有“申花”的各种法人组织,只要与申花俱乐部现在的任何股东、股东关联方或实际控制人经营的业务无关,那么“申花”就可以继续保留在俱乐部新的名称中。

如果说关于俱乐部名称的非企业化新政的确做到了尽可能的滴水不漏,关于球员的限薪的相关条款中,足协却出人意料地预留了一个后门:只要经所属俱乐部申报,获得足协(或其授权机构,下同)批准,球员可以与俱乐部以外的任何第三方签订具有经济价值的合同。不仅如此,只要足协批准,“俱乐部及其关联公司”也可以“与球员本人或球员直系亲属参与经营或持股的公司签订具有经济价值的合同”。重点是,上述由中国足协特批的经济合同的收益都不计入球员的薪酬总额,足协拥有对球员限薪的豁免权。

比如,只要中国足协批准,大家关注的潜在归化球员特谢拉不管是通过第三方还是与所属俱乐部签订薪酬以外的经济合同,其收入,都不受限薪令的限制。正是因为足协的新政留出了这一后门,特谢拉未来才可能不受限薪令的影响,得以继续留在中超,甚至成为归化球员。

那么,足协在强力限薪的同时,为何还要预留这样一个让球员可以不受限薪令限制的后门呢?这是因为中国足协在指定职业联赛政策的时候,还要考虑国家队的建设。既然足协有意归化特谢拉征战世界杯,特谢拉本人也愿意满足其薪酬要求的前提下接受足协的邀请,那么这个后门就可以保证特谢拉不受限薪令的限制。事实上,足协在禁止俱乐部豪赌的同时,却给自己豪赌世界杯留了一个后门。

值得一提的是,中国足协这次限薪细则的制定,也借鉴了包括英国职业足球在内的全世界很多发达职业联赛的成本管控方法。但是,与世界发达的职业联赛相比,中国职业联赛多了一项任务就是为国家队的建设负责。

以英国为例,英超联赛的发展并不需要为国家队服务。需要管理英格兰国家队的英足总与不需要为英格兰国家队负责的英超联赛之间,会通过协议来进行合作。但是英超联赛拥有很强的自主能力,联赛处理所有问题的出发点,始终为联赛而不是为国家队服务。如果理解了中国职业足球与英超等现代发达的职业足球这一本质的区别,我们就能理解为何足协要留下后门,限薪令为何限不住特谢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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