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勤伯
2003年我刚到欧洲的时候,对租房的法律法规毫无概念。离开中国以前,我在北京租住的一套小公寓,合同仅仅涉及月租金额。在搬走前,很简单地通知房东,把钥匙交还给他,然后就一切OK了。
在意大利最初一段时间,我们住在米兰城的华侨家里。2005年,我在圣西罗体育场附近找到一个小公寓,当时房东刚刚挂出租房告示,我碰巧路过,就这样谈定了。也是这时候我才知道,意大利最正式的租房合同是4+4合同。
实际一签几乎就是8年。在这段时间里,除非房东能够拿出具备不可抗力的理由,例如不幸失去本城其他住所,家中添丁(子女毕业)需要住房,否则没有中断合同的可能性。租金会随着国家统计局公布的通胀指数上调,但不是房东可以随意决定的。
刚好在这一年,我去德国采访联合会杯,从一份华人报纸上读到了一位法学博士的文章。他解读了德国的租房法律,和意大利的基本相似。文章开篇就谈到,德国宪法规定,德国是一个社会国家,德国的租房、劳工等方面的法律一个基本出发点是:房东和雇主一样,代表的是资本,资本在租客、雇员面前具备不平等的先天优势,因此法律有义务平衡这种先天不平等关系,对资本的约束多于对个人的约束。
在4+4租房合同中,房客如果想要提前终止合同,只需要按照约定的时间(3-6个月)提前通知房东即可,而房东却没有同样的权利。在雇主和雇员之间的关系上,欧洲也存在同样的法律倾斜,雇主并不对雇员拥有恣意的生杀大权。
在那个年代(现在其实也是一样),中文媒体对西欧足球的劳资关系极少进行深入研究和解读,中国足球俱乐部和球员之间仍然是“包身工”关系,俱乐部和球员合同1年1签,球员在新的一年能得到怎样的收入,看自己表现,也看老板脸色,到合同到期以后,球员不能自由身离开。
像意大利足球代表球员群体和俱乐部进行谈判的“球员工会”,以及“球员工会”与代表资方的俱乐部“职业联盟”签定的“集体合同”,在当时的中国足球也是不存在的。
这样的研究往往让中文足球记者望而却步,因为他们首先不明白欧洲法律的基本精神,甚至有人把足坛的法律法规都视作是足协下发的文件。对我来说,除了自己抱有钻研愿望,同时也有机缘巧合,例如从在德国读到的那篇文章获得的重要出发点。时间久远,我已经忘记了那个法律博士的名字,无从表达感谢,但这就是写作的力量和阅读的奇妙,帮助你和你帮助的人,既陌生又在意料之外。
少年儿童(或者死忠球迷)喜爱的足球故事情节,常常建立在忠诚与热爱压倒一切权益的伦理基础上。而实际生活中,球员和俱乐部之间的劳资矛盾总是存在,有时候甚至无比尖锐。
资本在人的面前,到底有哪些恣意妄为的可能?
恰恰是由于法规的预防作用,我们往往不容易看到资本的本来面目。但只要给出半点空间,资方绝对不会放弃机会。
让我们看看最近备受关注的意甲前锋大腾挪,米利克从那不勒斯去罗马、哲科从罗马去尤文图斯。原本被认为只剩体检程序的转会,却没有在意甲赛季开战之前发生。
无论是罗马和那不勒斯,还是尤文图斯和罗马,都已经就球员转会细节达成了协议,从转会金额到付款方式。然而事情却在米利克乘坐私人飞机去瑞士专业诊所检查膝关节以后发生了逆转。意甲首轮比赛时,米利克暂时还呆在自己位于那不勒斯海边的家中,既没有随那不勒斯去帕尔马客场,也不肯定本赛季就会身披罗马球衣。哲科转会尤文也因此搁置。
这是因为那不勒斯老板德劳伦蒂斯采取了很多意甲老板惯常的操作,扣下了转会市场关闭之前2个月的球员薪水,也就是7月和8月的薪水。由于俱乐部同样可能成为例如赞助商、转播商欠费的受害者,所以规则给了俱乐部这样的宽限,只要那不勒斯在9月30日之前发放此前2个月的欠薪,都不构成违规。
但德劳伦蒂斯等意甲主席非常喜欢利用这样的规则漏洞,如果球员急于转会去了一个薪水更高的地方,他们就会借此机会提出让球员放弃最后2个月的薪水。
这样的操作当然有违契约精神,一个人怎么可以付出一个月的劳动却没有领到薪水,对于职业生涯只有那么十几年的足球运动员来说,每个月的劳动都是珍贵的。
然而既然规则存在漏洞,资本就不可能不去钻营。德劳伦蒂斯这样做,洛蒂托也这样做,很多俱乐部主席都这样做。今年德劳伦蒂斯已经在巴西球员阿兰身上得逞了,为了加盟埃弗顿,阿兰确实签字放弃了拖欠的月薪。
巴西球员总体来说性情比较温和,不爱为一口气跟人干到底,埃弗顿提供的薪水不菲,为了尽快投奔恩师安切洛蒂,阿兰没有太多犹豫。
但米利克是个做事一板一眼的人,在他看来,德劳伦蒂斯的做法就是存心勒索,和那不勒斯当地的黑手党没有区别,尽管加盟罗马意味着他的收入从税后250万涨到450万,但他为什么要对无赖操作屈服?
很多人喜欢谈论某个老板人好,某个老板格外慷慨,某个老板又如何吝啬。这种讨论忽略的基本事实是:如果资本不受规则限制,它会轻易地凌驾于所有人。
在苏亚雷斯和巴塞罗那的纠纷中,曾有一种说法是,如果巴塞罗那给乌拉圭前锋补足了他和尤文图斯合同金额的差价,苏亚雷斯就应该接受转会。这种想法体现的是对上述欧洲法律基本精神的不了解。如果认为补足工资差价苏亚雷斯就必须接受转会,恰恰是一种潜在的人贩子思维,认为资本可以对人为所欲为。
同样的话题在意大利足坛的劳资关系中有过一次激烈讨论。当时洛蒂托担任职业联盟代表,和托马西为代表的球员工会谈判新的“集体合同”。洛蒂托提出的一个条款:如果保证同等收入,球员不能拒绝转会。
洛蒂托的想法是,他在拉齐奥之外还有意乙俱乐部萨勒尼塔纳,哪个球员他不想要,就送去萨勒尼塔纳,继续支付原工资。球员深知只要踢意乙就意味着自己从此掉价,因此可能被迫接受不利于自己的条件转会去其他意甲俱乐部。
这个条款当然是被球员工会坚决拒绝了。就算收入一致而且是同级别联赛俱乐部,球员每次转会涉及到的因素非常之多,例如自己的转会到底意味着形象升值还是贬值,家人是否会喜欢新目的地,如果球员没有拒绝的权利,世界上完全可能出现专业恶心球员的小俱乐部,负责为大俱乐部消化掉不喜欢的球员,最终让他们放弃原合同规定的收入转投别处。
对于苏亚雷斯来说,巴塞罗那希望把他扫地出门,并不尊重原合同,几乎等于对外宣布苏亚雷斯已经一文不值,明示他是俱乐部成绩下滑的主因。但球员的意愿并非如此,对于球员来说,俱乐部成绩出问题不是一个两个人的责任,这种补足差价扫地出门的方式,是以毁损球员个人形象的方式来推诿俱乐部管理层的罪责。
把管理层的责任推到雇员头上,送客泄愤,也是资方常见的游戏。这是为什么乌拉圭人不会咽下这口气,他是一条硬汉,他必须拥有自己选择未来的权利,他需要尊重既有的合同,而不是资本的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