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坛周报全媒体记者马德兴述评
11月20日,中国足协下发了《各职业俱乐部暂缓签署球员工作合同通知》,随后针对这个通知,足协又发表了三点说明意见。不管是通知本身还是随后的说明,都谈到了“降低职业联赛俱乐部财务负担、持续提高俱乐部财务健康水平”的问题,尽管“通知”与“说明”都没有提及减薪、限薪等敏感词汇,但实际上,减薪或限薪应该说是当下中国足球之大势所趋。如果再不采取强有力的举措,中国足球竞技水平下滑与中国球迷、百姓对足球期望的差距将会进一步扩大,这将极为不利于中国足球的发展。
①国字号接连惨败下自救
就在中国足协下发《通知》前一天,中国97年龄段国奥队在重庆大足进行的四国赛最后一轮比赛中,在整个下半时几乎以11人对10人出战的情况下,0比1不敌朝鲜队,再次引起外界强烈反响。而在这之前,国奥队还曾以1比5惨败给澳大利亚队。在国奥队连败之前,中国男足国家队客场1比2输给叙利亚队、里皮辞职,更是成为了“社会事件”。国足输球之前,2001年龄段U18国青队又在亚青赛预选赛小组赛中1比4惨败韩国队、26年来第一次无缘亚青赛决赛阶段比赛。这一系列的惨败,让中国足球在2019年很不好过。
就是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中国足协发出这样的通知,或许可以理解为“自救”。因为每每中国男足在国际大赛中遭遇失利,最能够引起共鸣,或者说最让老百姓不满的,就是男足运动员的“高薪”与“低能”问题。如同这次里皮辞职后,外界都在谈论里皮拿多少钱的问题,这也是让里皮感觉不自在并最终辞职的一个原因。
虽然在通知中并没有明确谈到限薪、减薪的问题,但是,发出这样的通知、并最终能够让中国球员薪水大幅度下降、挤压掉中国足球身上的泡沫,相信不仅所有球迷都会举双手赞成,即便是俱乐部投资人也会暗自叫好。作为新一届足协主席,陈戌源在上任前曾负责过上海上港俱乐部,恐怕过去几年对于球员的薪水问题有着更切身的感受,因而在中国足球协会于2018年印发的《中国足球协会职业俱乐部财务监管规程(2019 年版)》和中超、中甲、中乙俱乐部财务约定指标(2019-2021)基础之上,更进一步细化相关的规定以及相关政策,更能明白其中深意。可以说,这是顺乎民意的举动。
当然,作为球员本人以及家人,或许会满腹牢骚,甚至是敢怒不敢言,但仔细想想,过去几年,挣钱是否太容易了?更何况现在中国足球的竞技水平与竞技成绩并未有提升的迹象。所以,减薪、限薪恐怕不能怨大环境,而更应该从作为球员的角度去自我反思。如果说,因为限薪而让球员在未来的比赛中积极性大幅度下降,则只能是更进一步验证了普通百姓们当下对中国男足所抱怨的没有荣誉感、就只想着钱等。
②细则有待更进一步研讨
《通知》决定各职业俱乐部暂缓与国内球员签署个人工作合同,恐怕很重要一点,还是涉及到诸多相关政策、规定细化问题,因为合同本身是一个很复杂的事情。譬如,按照正常情况下,合同到期之前半年就应该商谈,有些球员可能在今年底到期之前,已经完成了续约工作;有些球员则可能还在合同期内等等。如果断然采取一刀切的方式,作为合同中的一方,球员可以根据合同上告俱乐部或中国足协违反《劳动法》。
除此之外,如果对中国本土球员实施限薪,那么,今年新出现的一个群体——归化球员是否也要纳入到国内球员序列?如果仅仅只是对本土球员限薪,那么,外籍球员又该如何处理?未来比赛中,中外球员之间是否会出现新的矛盾?
不止是限薪的情况,因为整个俱乐部财务问题除了球员的薪水、奖金之外,还涉及到其他一系列事务。所以,这一次中国足协采取办法,恐怕并不会仅仅局限于某一个层面,或许会努力争取在各个方面都同时采取办法,完善整个职业联赛、职业俱乐部的健康发展。所以,先前足协下发的“四帽”政策中所列举出的中超最高不得超过1000万、中甲不得超过500万、中乙不得超过300万等这样的薪水标准是否会进行调整?目前恐怕还没有定论。
而且,像“限薪帽为国内球员最高税前工资(不含奖金)为1000万元,参加亚洲杯、2022年世预赛的球员可以上浮20%”这一条,本身就一直为外界所非议,因为这“1000万”的标准本身就已经高得离谱,此乃其一。其二,现在中国各级国字号队伍某种程度上因为设立了太多的队伍,已经遍地是国脚。那么,假设以出场次数与出场时间来取代国脚这个宽泛的概念,效果是否更好?在参加这些大赛的国家队员中,可以分为几个档次。就以2022年世界杯预选赛40强赛小组赛为例,今年已经参加了4场,4场比赛中哪些球员进入了单场23人名单?具体的出场时间为多少?在这个基础上,可以根据整体情况,划分出主力、主力替补、替补等几个档次。今年除了世界杯预选赛40强赛之外,还有年初的阿联酋亚洲杯赛,中国队总共参加了5场比赛、450分钟。然后23名球员的出场时间、场次是多少?参加4场或以上的球员、累计出场时间超过360分钟的,算主力;参加了3场或累计出场时间超过200分钟的,算主力替补;还有就是替补其他。将两者结合起来,统一划分。这之后,主力可以上浮20%;主力替补上浮15%;替补上浮10%等等。如此细化,恐怕远比用一个笼统的概念更有现实意义,而且可以明确有效期为一年,等进入到下一年,重新再进行划分。这样操作,另一个好处就是大大压缩了经纪人在其中的运作空间,毕竟主教练首先需要对球队的成绩负责、对自己的饭碗负责。
国家队如此,其他各级国字号队伍亦即各俱乐部的青少年梯队,也同样可以采取类似的办法。
再譬如奖金制度,这本身就是不合理的一部分,完全应该直接取消。作为职业球员,在与职业俱乐部签订合同过程中,除薪酬外,就应该就奖金问题与俱乐部达成一致。在欧美职业俱乐部中,球员的薪酬除工资外,也包括了奖金这一块。中国职业俱乐部就不应该再拿出另外的费用来支付全队的奖金。像英超俱乐部就有过明确的规定,所有俱乐部必须在新赛季开始前提交预算,待赛季开始严格执行。当年莱切斯特队以黑马姿态夺取英超联赛冠军时,如果放在中国,或许会有大量的奖金发放,但莱切斯特俱乐部的球员和工作人员奖金分文没有,因为英超联赛随时随刻在监管着。像目前由中资控股的南安普顿俱乐部,中方管理人员就曾介绍,在球队赢了像曼联等这样的大俱乐部之后,俱乐部老板高兴,请球员吃饭都不行,因为这会被认为是违规行为,违反了相关财务制度。类似的举措,也完全可以为中超所采用。
③监管远比规定更重要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这是当下普遍存在着的一种现象。过去这么多年来,中国足协在努力调控职业联赛健康发展方面已经出台过许多办法与规定。可是,最终实施过程中能够起到效果的,少得可怜。为什么?根本还是在于监管不力!
譬如说,中国足协去年12月20日在上海召开中超、中甲、中乙联赛工作会议,期间专门组织召开过“俱乐部财务控制与管理国际研讨会”。席间,不管是日本职业俱乐部还是帮助中国足协实施监控的普华永道公司等,多方面所提供的数据显示:中国职业俱乐部的薪水明显不合理。亚足联官员更是直言:2018赛季中,中超联赛俱乐部的薪资总支出高达6.9亿美元,而日本职业联赛仅为2.4亿美元,甚至还不到中超的一半。而在整个2017年,中超亏损总额超过了7亿美元,平均每家俱乐部亏损达到了2.76亿美元。而在这些亏损中,很大程度由薪资所致,因为国内俱乐部的薪资普遍占俱乐部总支出的七成或以上。面对这样的数据与事实,各家俱乐部依然还是在烧钱,可作为最高管理部门,中国足协却丝毫没有办法来处罚那些违规的俱乐部。
职业联盟很快就将全面登上历史舞台,那么,在规定出台后,面对那些可能违规的俱乐部,职业联盟该怎么办?中国足协作为监管部门,又该怎么办?尤其是像财务这一块,如今中国的职业俱乐部更多地其实仅仅只是企业、公司下属的一个部门与分支机构,俱乐部的财务情况很容易变成母公司、母企业的财务部分。于是,职业联盟、中国足协又该如何区别、怎么区分?
不管是近邻日本还是欧洲的职业俱乐部,在财务公平政策出台之后,之所以能够健康发展,根本还是在于监管到位。从这一层意义上说,中国足协出台怎样的政策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如何监管。在监管过程中,仅仅依靠中国足协一家,也是远远不够的,更需要充分调动整个社会的力量来形成一种合力,促使中国的职业俱乐部尽快走上健康发展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