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益唯:权健对天价外援的口头承诺算数吗

严益唯11-21 12:58 体坛+原创

权健与天价引进的外援莫德斯特之间持续了三个多月的合同纠纷终于有了新的进展。北京时间18日凌晨,莫德斯特在社交平台上表示,在俱乐部成立70周年的庆祝活动中,科隆俱乐部主席做了一个特殊的决定:安东尼﹒莫德斯特重返本赛季。他还配发了俱乐部官宣的图片。权健俱乐部的投资人束昱辉此后向天津媒体进行了回应。

根据束昱辉先生的解释,这桩跨国合同纠纷的关键分歧是一份疑似口头合同的性质认定。三个月前,本栏关注此案时,已经注意到天津权健方面变相承认了一个对俱乐部不太有利的事实:莫德斯特在加盟权健时,得到了俱乐部前负责签约的官员的书面合同以外的承诺。

众所周知,口头承诺取证是很困难的,如果莫德斯特仅仅凭这样一个俱乐部前官员的口头承诺,他是没有底气主动向国际足联起诉权健的。本栏当时倾向于,莫德斯特拥有足够赢得官司的凭据。三个月后,这个秘密终于揭晓。根据束昱辉先生向媒体的回应,莫德斯特的所谓秘密武器,就是谈判的录像。这就解释了,莫德斯特为何敢叫板权健,科隆还真敢要官司缠身的莫德斯特的原因所在。

说到这里,可能我们还是很纳闷,有录像怎么了?毕竟不是书面合同,白纸黑字上没有的,不能算合同啊。其实,束昱辉先生也是这个意思,他认为:“谈判过程什么话都能讲,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但它不作为一个法律依据,或者不作为一个合约条款。”但是,现在事情的发展,显然不是按照权健方面的期望在发展。为何一向以严谨著称的德国人,也站在了莫德斯特一边?

在莫德斯特一方看来,谈判时的口头承诺,就是口头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为此,记者也学习了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根据第十条关于“口头形式”合同的定义,按照目前所披露的信息,权健的口头承诺,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口头合同。这是对权健很不利的。

关于口头合同,其实我们每个人都会使用,只是不清楚口头合同的法律意义。比如,我们在去饭店吃饭点菜,不太可能先签个书面协议,厨师再给你炒菜吧?我们只要口头说一下就成交了,这就是典型的口头合同。

口头合同虽然方便实用,但不足之处在于,发生合同纠纷的时候难以取证。所以,涉及到大额的重要的合同,双方一般都宁可麻烦一点,签一个书面合同靠谱。但是,现行的法律并没有为口头合同设定具体的适用范围,只是要求“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脑补了这些法律常识,我们可以对此案做一些合理的判断:首先,莫德斯特因为掌握口头承诺的录像,也就是说,口头形式合同最困难的取证环节,已经不是本案的难点。其次,按照中国的法律,这份口头承诺,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不在于合同的金额大小,而在于这份合同是不是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双方是否约定这笔承诺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才生效。

根据束昱辉先生披露的信息,这个口头承诺(口头合同),是关于莫德斯特的形象代言费。这显然不属于球员的年薪合同,现在也找不到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球员商业合同必须要以书面形式签署。那么,如果天津权健若不能举证当初双方约定,这笔形象代言费必须以书面合同的形式签署才能生效,按照《合同法》天津权健在谈判时承诺的代言费就是有法律效力的口头形式的合同,与书面合同的法律地位同等。

事情发展到如今,天津权健应该没有拿出上述有利证据。有没有上述证据,将是案情是否能够反转的关键。这盘录像里,还有多少秘密?我们拭目以待。

根据莫德斯特向国际足联的申诉,他还向权健索赔1100万美元。按照目前形势,国际足联一旦给莫德斯特开出临时比赛许可证,判定权健违约,权健还要面临巨额的赔偿风险。

权健当初为了得到莫德斯特,已经给科隆俱乐部支付了3500万欧元的转会费,而且还要支付中国足协3500万欧元的调节费,加上莫德斯特的年薪和奖金,权健在莫德斯特身上已经支付了8390万欧元的天价费用。如果当初为了规避1100万美元的调节费,而采取这样“变通”的对策,导致如此巨大的损失,实在让人唏嘘,中国职业化足球任重道远。如果当初压根没有兑现这个承诺的打算,只是为了签合同而承诺,这个就不仅仅是教训了。因为,如果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这是合同法所禁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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