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桑巴足球衰落有自身原因 也因为欧洲的盘剥
文/体坛+记者小中
巴西足球为什么衰落?为什么自2007年卡卡当选之后,巴西球星再无人染指世界足球先生?为什么自2006年德国世界杯起,巴西队三届世界杯止步8强,本土那届虽杀进半决赛,却收获了耻辱的1比7?……
原因有很多。有内部原因,也有外部原因。其中的一个外部原因是巴西球员沦为廉价原材料和大宗商品,卖不出好价钱,巴西球员先是被欧洲中小球会以低价买进,在旧大陆适应了几个赛季之后,再被欧陆大俱乐部或豪门高价买入。
马尔科姆如愿以偿地穿上了巴萨球衣。
欧洲人这样做一石数鸟。
由中小球会先从巴西“进口”球员,由于欧洲中小球会不如欧陆豪门球队趁钱,因此买球员的时候好压价,能以“香蕉价格”就带人走。
巴西球员被买到欧洲之后,先在中小球会适应几个赛季,等适应好了、出成绩了、证明不是假货之后,欧陆大球队再买人,就降低了欧洲大俱乐部的投资风险。
欧洲小球会低价从巴西买人,过两三年后,欧洲大球会再向中小球会买人时,价格会上涨几倍甚至十几倍,肥水不流外人田,钱都让人欧洲人自己赚了。
辛辛苦苦培养年轻球员的巴西俱乐部没赚多少钱,只能满足于根据国际足联所规定的“团结机制”分点残汤剩水,而那个比例只有未来转会费的5%。
不仅巴西如此,南美其他国家,甚至亚非拉国家,也都遇到了这种盘剥和压榨。开始时,欧洲中小球队少花钱,买好球员。买到欧洲之后,在欧洲内部转会时,再提高价格。这样一来,钱都让欧洲人自己挣了。
从南美买年青球员,甚至是好球员,欧洲俱乐部不仅不给高价钱,甚至有时候甚至想一分钱不花就把人带走。
当年巴黎圣日耳曼转会罗迪尔迪尼奥就是这个套路。2001年2月,罗纳尔迪尼奥与格雷米奥合同到期。在大巴黎的怂恿下,罗纳尔迪尼奥不与格雷米奥续约,在格雷米奥不知情的情况下与巴黎圣日耳曼签了预合同。
大巴黎想钻巴西国内《贝利法》的漏洞,一分钱不花就带走罗纳尔迪尼奥,结果双方打起了旷日持久的官司。后来国际足联出面裁决,巴黎圣日耳曼才给了格雷米奥510万欧元的转会费。但2003年7月把罗纳尔迪尼奥卖给巴塞罗那时,大巴黎卖了3225万欧元,一下子就挣了2715万欧元。
买卖和谈对象一样,你情我愿才行。欧洲人出价那么低,你可以不卖人呀?巴西俱乐部为什么要低价卖人?
古时候,或者说旧社会,出现过卖儿鬻女的事情。古时候,或者说旧社会,也出现过易子而食的事情。巴西俱乐部培养出了青年球员,也是有感情的,它也不愿意低价卖人。就算是没感情,把青年球员当成商品,谁也不是傻子呀,谁都愿意自己的商品能卖个好价钱。
不得不卖,而且是心甘情愿地贱卖,是因为钱紧。
巴西经济不景气,巴西球市受影响,巴西俱乐部管理不善,巴西联赛水平下降,现场观众上座率不高,巴西企业在广告赞助费上也越来越抠门儿,巴西足球靠联赛挣到的钱越来越少。
巴西联赛也存在贫富分化,尤其是中小俱乐部,生存更为艰难。对于它们来说,只剩下一条路,那就是卖人。
欧洲人不傻,甚至说很聪明,甚至说有点歹毒。知道你急等着钱用,拿了钱之后你才能买米下锅,才不会饿死,反而会拿捏你,欲擒故纵,让你着急,让你失去耐心。就算是好货,欧洲人也会横挑鼻子竖挑眼,故意压价。
急等着钱用,否则发不了球员和员工的薪水,俱乐部就炸锅了。于是,巴西俱乐部只得忍痛卖人,卖孩子哭瞎眼的钱,却只有那么一丁点,因为欧洲人不肯多给。
本来就经济困难,自己的“产品”(或叫“商品”)又卖不出钱,还要受欧洲人的盘剥和压榨,于是巴西俱乐部(以及南美其他国家和亚非拉穷国俱乐部)就走上恶性循环。越缺钱,越贱卖;越贱卖,越缺钱。
阿图尔亮相巴萨表忠心。
当然了,巴西球员贱卖,个别例子也与球员本人或俱乐部高层以及经纪人有关。
有些球员,只考虑自己,不考虑曾辛辛苦苦培养自己的俱乐部。他们一心想去欧洲踢球赚大钱,只要自己能离开巴西就行,转会费多少无所谓,跟自己没多大关系,虽然自己也能拿到签字费。于是,他们一心想走,有时候为了自己能走,甚至“逼宫”培养自己的俱乐部。
经纪人肯定希望自己的球员能去欧洲,那样他就能拿到中介佣金了。欧洲人开得价低,他不是为巴西俱乐部争高价,反而劝巴西俱乐部接受低价。为了达到目的,甚至不惜威胁恫吓。比如说,你不卖人,就卖不出去了。卖人去欧洲,只我有路子,这次你不卖,下次我也不介绍客户给你了。
当然了,有的巴西俱乐部也有“内鬼”。有的“内鬼”是俱乐部高层,甚至有极少的时候,是俱乐部主席。表面上,球员以低价卖出,但欧洲俱乐部或者球员经纪人会给俱乐部高层或者主席以私下里的好处。
又有人说了,巴西乃至南美和亚非拉经济不景气是自己的事情,是他们自己不行,不会搞经济。这样说就忽略了不公正的国际政治经济秩序。在这样的秩序中,欧美就是剥削者,其他不发达国家就是被剥削的命运。至于为什么会是这样,有历史的原因,在这里不便展开谈了。
存在剥削的秩序就一定对剥削者有利?也不一定。短期是有利的,而且可能会持续好长时间。但长期就未必了。
一方面,剥削者总有觉醒的一天,总有反抗的一天,迫于被剥削者的反抗,剥削者最后或许不得不妥协、让步,同意形成稍微公平一点的新秩序。
另一方面,残忍地剥削别人,剥削到了极致,有一天兴许会把被剥削者剥削得不能生存、不能产出了。那样的话,不合理的秩序就无从存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