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望北京】短道队需适应新规 避免再当“冤大头”
体坛+特约记者张宾述评
平昌冬奥会尘埃落定,中国短道速滑队以1金2银的成绩收官。本届冬奥会短道速滑赛场最吸引眼球的并非赛场上的精彩角逐,而是裁判的判罚。
短道速滑一共产生8枚金牌,共5个决赛日。在比赛中,裁判一共吹罚了46次犯规,中国和加拿大成为犯规大户,分别被吹罚8次和7次犯规。东道主韩国队仅被判2次,其中崔敏静在女子500米决赛中被判犯规最引入瞩目。
第一个比赛日就出现了多次犯规判罚,但被罚的运动员知名度有限,并未引起波澜。而第二个比赛日,中国队在一个小时内五名出战的运动员四人被判犯规。消息一出,国内社交媒体瞬间炸开了锅。
女子500米半决赛,范可新和曲春雨都被判犯规;而韩天宇和任子威则在男子1000米预赛中被判犯规。女子500米历来是中国代表团的优势项目,两位主力队员以犯规的方式被挡在了决赛门外,令人难以接受。
此时,中国队主教练李琰仍展示了克制与大度。接下来的比赛,中国队又接连被判犯规。其中,女子3000米接力决赛,中国队第二个冲过终点被判犯规,引起了李琰的极大不满。中国短道队也向国际滑联提出了申诉,却因过了申诉期而被驳回。
李琰的上诉理由是裁判的判罚尺度不一致,而不是中国队被错判。裁判对于中国队判罚较为严格,但都有充足的依据。
温哥华冬奥会冠军张会现在已经成为了短道速滑国家级裁判。她在崔敏静被判犯规后指出,裁判的尺度非常严格,除非运动员动作完全干净,否则一旦犯错就给裁判留下了判罚的空间。女子3000米接力决赛,范可新与周洋完成交接之后,在试图超越崔敏静的过程中左肩有阻挡的动作。张会认为这是中国接力队被判犯规的根本原因。
多位业内人士指出,在中国队被判犯规的动作上,裁判组都能找到充足的依据。但是,裁判判罚尺度不一致的情况也的确存在,美国名将阿波罗也指出了这一问题的存在,甚至在同一场比赛中就存在裁判选择性执法的情况。
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涉及多重因素。首先韩国队主场作战,他们在裁判判罚上享有一些东道主优势。这是竞技体育中的潜规则,大家心知肚明。但说裁判组刻意偏袒韩国队也有失偏颇,崔敏静女子500米的银牌被取消就是例证。至于女子3000米接力决赛,韩国队在交接棒过程中是否对加拿大犯规,张会也进行过详细解读,从规则上韩国并不犯规。
此外,为了短道速滑在全世界范围的发展,国际滑联对新兴国家存在一些倾斜,希望更多的国家能够站上领奖台。考虑到这一层,短道速滑新兴国家受到一些优待也在情理之中。而且国际滑联高层由欧美人士把持,在规则制定以及裁判执法方面也会倾向于欧美国家。
众多不足为外人道也的潜规则决定了这样局面的出现。但是,中国短道速滑队也并非没有任何责任。他们并没有完全吃透规则。在发现裁判判罚过于严苛且中国队并不得利的情况下,教练组应该及时针对判罚尺度进行调整。如果能够从第二个决赛日犯下的错误中汲取教训,中国队完全可以在女子3000米接力中避免犯规一幕重演,至少可以确保一枚银牌。
此外,中国短道速滑在国际滑联缺少话语权。缺少话语权,意味着无法参与到规则、章程的制定和修改过程中。这样直接导致对规则的理解出现偏差,与国际滑联的沟通并不顺畅(否则的话也不会出现上诉过了申诉期一事),在赛场上也很难受到裁判的优待。
将全部责任都归罪于裁判是不公允的。中国短道队必须正视自身存在的问题,以及体育外交工作上的不足。北京冬奥会,中国作为东道主可以享受到主场优势,可如果吃不透规则、在国际滑联依然缺少话语权,在主场再次遭遇同样的命运也并非危言耸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