篮协重罚群殴球队:1人停赛3年 21人取消参赛资格
体坛+记者陈雄报道
北京时间8月31日,中国篮协公布了昨天晚上NBL赛场群殴冲突的处罚通知:广西队18号刘嘉炜停赛三年,广西队1号于殿鸿停赛8场;河南队教练李维纲停赛1年,并取消河南南阳赛区承办全国比赛资格一年。
以下是篮协通知全文:
各NBL篮球俱乐部、赛区及相关单位:
在2017年8月30日进行的全国男子篮球联赛四分之一决赛河南赊店老酒对广西威壮的比赛中,双方发生了大规模冲突,造成比赛中断,观众秩序混乱,给联赛带来恶劣影响。
中国篮协责令北京恩彼欧体育管理有限公司对打架事件进行彻查并依规做出处理,同时为严肃联赛纪律,营造平稳有序的竞赛环境,根据《全国篮球竞赛处罚规定》,对涉事运动员、教练员、赛区进行追加处罚如下:
一、根据《全国篮球竞赛处罚规定》第十七条之规定对挑起事端的广西威壮18号队员刘嘉炜停赛3年处罚,处罚即日始到2020年9月1日止。
二、根据《全国篮球竞赛处罚规定》第十四条对观众投掷物品的广西威壮21号队员于殿鸿停赛8场处罚。
三、根据《全国篮球竞赛处罚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对冲入场内的河南赊店老酒教练员李维纲停赛1年处罚,处罚即日始到2018年9月1日止。
四、根据《全国篮球竞赛处罚规定》第四十二条之规定对河南南阳赛区取消承办全国比赛资格1年的处罚,处罚即日始到2018年9月1日止。
五、凡受停赛处罚的运动员和教练员,其在本赛事中未履行完的停赛场次,将延续至该违犯者要参加以后同等级别赛事的参赛场次中继续履行。该队员在受停赛处罚期间不得转会,不得参加任何中国篮协主办的篮球比赛,如在停赛期间参加篮球比赛者,其停赛场次或停赛时间加倍,其上场参加的比赛成绩一律计为0:20负。
球场暴力事件对球迷、篮球从业者和赛事形象造成重大伤害,中国篮协绝不姑息,并将依法依规对授权和管理的各级各类篮球赛事进行监督和整顿。希望各俱乐部、各赛区引以为戒,遵守联赛纪律,加强对运动队的教育和管理,杜绝此类行为的再次发生,确保赛事平稳有序进行。
中国篮协要求恩彼欧公司对此事进一步调查取证,查实后将对相关责任人进一步处理,要求恩彼欧公司提高联赛管理水平,确保联赛平稳有序。
同时责令恩彼欧公司自即日起进行整改,限期2017年10月31日前两个月内整改完毕。中国篮协将视整改结果保留根据《NBL联赛办赛权利授权协议》和《NBL联赛商业权利授权协议》中的相关规定收回基于上述协议的部分或全部授权。
中国篮球协会
2017年8月31日
同时,NBL运营方北京恩彼欧体育管理有限公司也对参与群殴的两支球队做出处罚,双方共有21名球员取消本赛季参赛资格:
一、临场裁判员、技术代表根据仲裁录像和现场观察情况反复确认后,做出判罚如下:
(一)根据《篮球规则》第三十九条,取消广西队场上队员1号、9号、18号、3号比赛资格,取消广西队打架过程中离开球队席人员7号、8号、11号、20号、21号、23号、25号比赛资格;取消河南队主教练比赛资格、取消河南队场上队员9号、10号、14号比赛资格,取消河南队打架过程中离开球队席人员1号、6号、7号、11号、13号、15号、22号比赛资格。
(二)根据《篮球规则》第二十一条,比赛因缺少队员告负的规定:广西队在比赛场地上准备比赛的队员少于两人,该队因缺少队员而比赛告负,比赛停止时的比分有效,73:70河南队获胜。
二、联赛办赛机构北京恩彼欧公司根据《2017年全国男子篮球联赛纪律处罚规定》处罚如下:
(一)根据《2017年全国男子篮球联赛纪律处罚规定》第二章第七条之规定,对参与打架的运动员处罚如下:
1. 对广西队1号奥斯汀、9号刘广颖、18号刘嘉炜、3号陈柯良、7号袁成、8号季乐、11号段成龙、20号张玉鹏、21号于殿鸿、23号张成宇、25号陈骏宁取消本赛季参赛资格,核减广西威壮俱乐部联赛经费16万元。并对挑起事端的广西队18号刘嘉炜报请中国篮球协会进一步处罚。
2. 对河南队9号姜宇星、10号唐健、14号闵庆飞、1号陈昱翰、6号王一航、7号张雷、11号王龙飞、13号李鹏鹏、15号马晓超、22号薛玉洋取消本赛季参赛资格,核减河南赊店老酒俱乐部联赛经费16万元。
(二)根据《2017年全国男子篮球联赛纪律处罚规定》第三章第十二条之规定,对参与打架的教练员处罚如下:对河南队教练员李维纲取消本赛季参赛资格,核减河南赊店老酒俱乐部联赛经费16万元。
(三)根据《2017年全国男子篮球联赛纪律处罚规定》第六章第十九条给予南阳赛区严重警告处罚,取消南阳赛区优秀赛区和优秀安保奖项评选资格,核减河南赊店老酒俱乐部联赛经费5万元。
(四)取消河南赊店老酒俱乐部和广西威壮俱乐部本赛季参赛资格,按《篮球规则》第二十条排列名次。
特此通知。
北京恩彼欧体育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