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话】足球vs奥运:为何互不待见?

苏洋洋08-06 09:35 体坛+原创

文/体坛+特约记者苏洋洋

足球作为世界上最受欢迎的运动,在奥运赛场地位却不高,这样的矛盾还要追溯到现代奥林匹克的起源。

4年前的伦敦奥运会是哪支男足夺走金牌?又是哪个国家保持着奥运男足金牌纪录?即便是资深球迷,恐怕也很难立即回答上来,但上届世界杯和今年欧洲杯的王者是谁,低段位球迷想必也能脱口而出。足球在奥运赛场微弱的影响力恐怕是体育世界最大的悖论之一了。田径运动员、游泳运动员以及柔道运动员等,只要在奥运取得成功,便会被写进传奇历史,但足球运动员没有这样的好运。

奥运会并不欢迎足球,尽管后者能给它带来好处。这种敌意要追溯到两次世界大战期间,正是职业体育和业余体育的对抗之际。1924年在巴黎举办的奥运会曾赋予足球很高地位,当时足球赛事被安排在15个比赛日中(从5月25日到6月9日)。比赛取得了很大成功,预计进账1798751法郎,占奥运全部收入的33%。最后南美劲旅乌拉圭捧得冠军。这届足球赛事不仅说明准备充分的球队能取得佳绩,还证明,足球的职业化才是夺取世界冠军的关键。


顾拜旦

职业&业余之争

但是,这样经济上和竞技上的成功并没有引起国际奥委会的重视,1925年国际奥委会在布拉格会议上做出决定:“那些曾经或将要把其所从事的体育项目当做职业的选手,以及那些从其他地方收到报酬以此来补偿失去的工资的选手被禁止参加奥运会。”这正是热衷于业余体育的顾拜旦所推崇的。他却认为体育是那些不用为生计发愁的富人们的事情,体育不该成为社会阶级的象征。对于顾拜旦来说,从事一项体育运动获得报酬并将其当做职业,是很难想象的。业余体育,强调的是运动本身的快乐,而并非竞争。关键在于参与。

迫于足球在经济上的影响,这样的限制并没有存在多长时间。事实上,从一开始,国际奥委会在体育上的愿景都是为了经济利益:早期奥运会(1900年巴黎、1904年圣路易斯、1908年伦敦)在举办的同时,世博会也在同一城市举办。

1927年8月,国际足联在与国际奥委会的竞争中占了上风:规定1928年阿姆斯特丹奥运会上,参赛的单身业余球员最多可以拿到他们工作75%的薪水,而已婚业余运动员,以及未婚的需要家庭支持参赛的业余选手,最多可以拿到工作90%的薪水。那届奥运足球前3名分别是乌拉圭、阿根廷、意大利。这三个国家的足球职业化水平当时都排在世界前列。那届奥运会,足球所带来的经济收入,占到了奥运总收入的1/3。但是,国际奥委会还是保住了颜面:在整个赛事中,足球运动员还是业余身份。

奥运男足金牌曾被东欧垄断

国际足联自然咽不下这口气,很快就通过创立世界杯来摆脱国际奥委会的束缚,而世界杯允许职业运动员参加。第一届世界杯于1930年举办,也就是获得巨大经济收益的阿姆斯特丹奥运会2年后。选择这一年是经过慎重考虑的,和奥运会一样,世界杯也是4年一届,这样就可以确保和奥运会错开,不会让两项大赛出现在同一年。

二战后,世界杯发展迅速,逐渐吸引了很多西欧国家的参与,当时就明确提出一条规则,必须是职业运动员才能参加,而这却是国际奥委会所摒弃的。从20世纪50年代一直到80年代,奥运会男足金牌一直被东欧国家霸占。事实上,当时的苏联阵营国家是禁止运动员拥有职业身份的。但这并没有阻止匈牙利、捷克以及苏联等国家诞生很多高水平足球运动员,甚至比那些在铁幕另一边的职业球员还出色,比如50年代的匈牙利名将普斯卡什,以及60年代的苏联球员雅辛。

FIFA持续打压奥运

由于东欧国家经常夺得奥运足球冠军,奥委会在1984年开始改革,允许职业球员参赛。但也是在这一年,FIFA采取抵制措施,规定欧洲以及南美洲参加过世界杯的球员不得参加奥运。亚洲、大洋洲、非洲以及北美洲不涉及此规定。这样一来,其他国家的机会来了,如1996年尼日利亚夺冠,2000年喀麦隆夺冠,这些非洲国家终于可以在本大洲之外称雄了。

这些政策的改变还远远不够,苏联还是在1988年汉城奥运会夺得男足冠军。因此,1992年巴塞罗那奥运会上,规则再次改变,规定奥运会足球运动员年龄限制在23岁以下。

国际足联同国际奥委会的对抗一直没有消除。1999年,FIFA规定,自1960年所有奥运会范围内的足球比赛不算入正式的国家队比赛次数。FIFA也不再将奥运足球赛程纳入自己的日程表。这造成了如今的现状:各国足协希望本国最好的球员能打奥运足球比赛,另一方面,俱乐部并不愿放人,毕竟赛程与各大联赛冲突。本届奥运会,巴西国奥球员马尔基尼奥斯就因要代表祖国参赛而向巴黎圣日耳曼施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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