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代会蔡振华不下课 批行政身份脱钩不彻底无意义

马德兴12-04 09:39

12月3日,中国足协正式下发了《关于召开第十届中国足球协会第二次会员大会的通知》,会议定于这个月的16日至18日在昆明海埂基地召开。不过,外界所期盼的现任足协主席蔡振华“下课”或被选举下台的情况将不可能出现。

足代会并不意味着换届选举

中国国家队在11月17日客场以0比0战平中国香港队后,世界杯预选赛40强赛小组赛出线仅存理论上的希望,这引起了中国球迷的强烈不满。也正是在这样的大背景下,要求蔡振华“下课”的呼声出现,甚至许多人都希望今年12月份的足代会能够重新进行改选。但至少从此次中国足协下发的通知中,可以清楚地看到,中国足协不存在改选的程序。这也意味着在这次足代会结束之后,中国足协的主席依然将是蔡振华。

蔡振华仍担任足协主席

实际上,外界一直在炒作足代会、甚至列举出许多接替蔡振华的人选,根本一点还是不清楚中国足协的章程。在2014年的1月份,中国足协召开了已经被一推再推的第十届会员代表大会,在这次会议上,蔡振华是通过选举产生出来的中国足协主席,张剑、魏吉祥、于洪臣、林晓华等几位副主席也是投票选举产生的,而且任期为四年。从法理而言,他们都是选举产生的,在没有特殊情况下,任何人都没有资格剥夺他们担任主席、副主席的权力,即便是国家体育总局也没有这样的资格。

尽管国家队成绩不理想,但这也不能成为罢免他们的理由。这就好比亚洲四支球队在2014年巴西世界杯赛上无一胜绩,亚洲球队的成绩是最近几届世界杯赛上最差的一次,但这并不影响亚足联主席萨尔曼在2015年4月份连任。只有在出现违法的情况,才能罢免他们的主席或副主席职务,如同原先的亚足联主席哈曼因为涉及到行贿而被宣布停职,像现在的国际足联主席布拉特因为卷入到资金去向问题的丑闻而被宣布停职90天。蔡振华、张剑、于洪臣、魏吉祥以及林晓华等人,也只有出现类似情况时,才有可能被罢免或“下课”,否则,哪怕是国家队输给了中国香港队,也无法成为罢免他们的理由。当然,主动辞职则是另外一回事。

按照中国足协章程中的相关规定,只有在换届选举时才有可能出现主席易人的情况。也就是说,在第11届中国足协会员代表大会召开、进行换届选举之时,中国足协才有出现新面孔的可能性。于是,蔡振华“下课”之类的说法,也就变成一厢情愿、博眼球的炒作。

足改上位法确立蔡振华地位

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国家在7月份出台的《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中明确提出,要对已在行业协会商会中任职、兼职的公务员进行一次性清理。《总体方案》要求,“逐步将机构、人员和资产分开,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不再承担行业协会商会职能。”、“剥离行业协会商会现有的行政职能”等。在积弊日久的人员管理问题上,行业协会商会将具有人事自主权,在人员管理上与原主办、主管、联系和挂靠单位脱钩。

而民政部在今年9月发布了《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管理办法》。据《办法》中的规定,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不设行政级别,不得由现职和不担任现职但未办理离退休手续的公务员兼任等。“去行政化”是行业协会与商会发展的需要,随着深化改革和简政放权的推进,许多原先由政府承担的职能逐渐为行业协会、商会所替代,部分审批权力无疑也将交至协会商会手中。

或许有人会提出异议,即目前中国足协主席蔡振华和其他四位副主席(即原足管中心主任、三名副主任)作为国家体育总局的代表,进入到中国足协管理层中。这似乎与这《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是矛盾的。但实际上,围绕着中国足球改革,今年3月份公布的《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才是目前中国足球实施改革的“上位法”。

“中国足球协会”作为一个行业协会,表面看起来与其他行业协会都一样,就只是一个统管足球的管理部门,但足球运动本身的属性,尤其是其社会化属性是其他行业根本无法相比的。而且,中国足协还承担着组建国家队、参加国际大赛、事关国家荣誉的问题,这一点也是其他行业所不具备的。中国足球的“脱钩”方案与《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是完全并行的两个不同方案,后者并不适用于足球改革。这实际上恰恰体现出了足球运动的特殊性以及中央对足球运动的高度重视。

中央深改组专门审议并通过了足球改革的《总体方案》,在这个方案中,有专门关于中国足协改革的论述,即“调整改革中国足球协会”,其中明确规定了“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代表进入到中国足协管理层中”,张剑、魏吉祥、于洪臣与林晓华都是派来的代表,蔡振华同样也是派来的代表。这个论述与《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中描述的内容是完全不相符的。而且,方案中还规定足协党委归国家体育总局党委领导,而在《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中是没有类似的规定的,党委只是归当地的工委领导。再譬如,中国足协有独立的外事审批权力等,而行业协会的外事归当地外事部门;在人事方面也不存在“一次性选择”、“进档封存”的提法等。

更为重要的是,在《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中,明确提出了“一业多会”的问题。如果中国足球也出现多个协会的话,按照国际足联的规定,只承认其中一个协会,究竟哪一个才能代表中国足球?而且,像目前仍处于国际足联禁赛期、无缘世界杯预选赛的印尼足协,就因为曾出现了两个独立的足球协会而被禁赛。因而,“一业多会”在足球是完全行不通的。换而言之,这两个方案是完全不一样的。

从两个完全不相同的指导性纲领文件中,其实也可以看出目前中国足球的受重视程度。因而,根据《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再质疑作为中国足协主席的蔡振华拥有“行政身份”,并以此认定“脱钩不彻底”也就毫无意义。所以,在这次于昆明召开的第十届足代会二次会议上,根本就不会涉及蔡振华是否有资格继续当主席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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